2012年12月2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,為台北市與 Google間持續了一年半的「七天鑑賞」僵局, 帶來了一線曙光。我們期望台北市政府展現應有的格局、視野與智慧,讓 Google Play付費軟體市場儘快回到台灣。
已經過時的消保法並非為數位內容產品而定。再者,在網路資訊發達的時代,消費者已能在網路上找到大量的用家評價,力量比軟體開發商更大。事實上,歐盟了解到網路平台的快速創新,能為消費者帶來莫大的裨益,已經把數位內容排除在 14日猶豫期間的範圍 (參考連結: http://www.europarl.europa.eu/news/mt/pressroom/content/20110622BKG22276/html/Consumer-rights-what-the-new-EU-rules-will-mean)。
台北市政府的決定牽連甚廣,不但影響了全台灣的消費者、軟體開發業者、使用Android系統的手機廠商(如國產品牌 HTC),甚至押上了台灣產業升級的希望與國家經濟的整體利益。世界是不會為台灣而停下來。就在過去的 2012年,當我們還在為一條過時的法律消耗時,全球各國的消費者從 Google Play下載的軟體總量已突破250億。
也許礙於面子,繼續不必要的上訴是一個容易的選擇。但現在,我們更需要的是一個高瞻遠矚的台北市政府,為這個僵局尋求共贏的和解方案。
親愛的郝市長,請聽我們說,不要再讓這個事件繼續耗損下去了,台灣與台北市正面臨惡劣的經濟挑戰,您與您的團隊,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在更重要的政策上面。
謝謝。
新年快樂
From: 一群關心台灣消費者權益與 App 產業的民眾
老實說,在十二月二十八號,高院判決出來後,事情是該落幕了,高等法院已經很明白得表示地方政府無權管理!更重要的是,我已經無法再忍受被閹割的台灣莫名 Google Play!消費者需要買 App,而開發者需要收入!我的地方政府不應該也不需要用過時的法條阻礙我買或開發 App 這件事情!
(光是這件事情,就讓我買蝴蝶機的衝動整個被澆熄,那麼,HTC您要出來跟台北市政府求償嗎?)
你應該瞭解:
(光是這件事情,就讓我買蝴蝶機的衝動整個被澆熄,那麼,HTC您要出來跟台北市政府求償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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